2009 – 29:07.13~07.19
我承認其實我有點情緒失控才會寫這篇。如果我搞錯了,我可以笑著說我是白痴;如果我是對的,我不知道要用什麼表情說活到這麼大以來我一直是白痴。不管結果為何,有一部分無疑已經是既成的事實。
我曾經和同事討論某位風流的以婚女同事想要小孩的事情,對方的結論是即使媽媽再怎麼會玩,小孩子又怎麼會知道呢?但我非常斬釘截鐵地反駁說小孩子一定會知道。「小時候不懂,等長大了,就會知道為什麼當時聽到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那個舉動有什麼含意?那個反應又代表了什麼?知道是遲早的事,只是還不懂罷了。」我是這麼回答她的。
早出晚歸,不定時回家,半夜電話中聽到卻是個充滿睡意的陌生女人的聲音,某人鬱鬱寡歡的情緒,突然對購買遊戲周邊設備感興趣,郵件上親暱的稱呼,年幼時期看過的信件,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卻會特地喜歡上大直的某豆花店……法律稱其為「事實上夫妻」,而且搞不好還有個完全不認識也沒見過的「二親等旁系血親」。
這狀況簡直不下於民視那部號稱史上最爛戲的《愛》的情節。想到我還曾受過對方的指教,真是夠虛偽了。要不茫然也難。
唯一諷刺的是,把我教育成一個從來就看不起姦夫淫婦的人也是你。




喬翰(199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