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 35:08.25~08.31
我小學四年級就在戴眼鏡了,一直戴到現在。說實話,累計起來,我的眼鏡是一個很大的開銷。我現在能戴的有3副眼鏡,除了隱形眼鏡5千多以外,2副眼鏡的單價都超過萬元(夭壽),我也不知道怎麼會貴成這樣。而且隱形眼鏡5千多已經比別人誇張了(因為加閃光度數的鏡片),更別提我因為很不會戴所以戴沒幾次。可見我視力是有夠糟糕的,而且花在這上頭的花費也可觀。
總之,我平常在戴的那副DKNY鏡架的眼鏡,這幾個月開始有螺絲鬆脫的情形(這副我戴2、3年了),然後週六我睡到翻才起床,迷迷糊糊地在架子上摸眼鏡的時候,突然啪一聲──
我的鏡片居然彈出來了。後來我才知道是因為螺絲飛了。這下我可嚇醒了,開始滿地找起螺絲,但那麼小的東西哪是那麼好找的,最後無功而返。我也只好乖乖地拿第2副眼鏡──一副無框的眼鏡出來戴。不戴我實在看不見東西。
戴眼鏡的人應該多少有這種經驗,換一副新眼鏡的時候,因為不習慣,會有一點沒有遠近感或頭重腳輕的感覺;我這副無鏡框的眼鏡由於造成的症狀尤其嚴重──或許是因為沒有鏡框,鏡片做得很厚,方便讓鏡架直接穿過鏡片固定,但會讓我的視角有一些很不習慣的白邊出現,而且非常沒有遠近感。這一天我有好幾次走樓梯都差點摔跤。而且頭昏昏,心情也悶。
翌日,我實在受不了,帶著舊眼鏡去眼鏡行修好。擺脫那副無框眼鏡的夢靨。
最近勢必又要在眼鏡上有所開銷,因為之前不小心把一副很貴的太陽眼鏡搞壞了,嘔得很;且我目前的鏡片磨損得很厲害,度數似乎又加深……
我知道眼睛是靈魂之窗,但看不到我也沒有辦法呀(垂)。
偶然聽幾個同事在閒聊,有一個我說真的不是很欣賞的同事在面對其他人對他的指責時,竟然還能嘻皮笑臉,我一方面佩服他的大而化之(他搞不好蠢到不知道人家在損他、還是他習慣了),一方面試想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我身上……
我絕不會讓別人再有講這句話的機會。因為在我聽來,這是很嚴重的羞辱。
呣,我覺得這就是心態上的不同吧。
我早上前去上班途中的習慣,一定要戴著耳機,聽著越High的音樂越好,音樂通常可以決定我的步伐,而前去工作的這段路途,通常是一個分秒必爭的行程。
不過某天早上不同。耳機的聲音開到我耳朵所能忍受的極限(我想應該很大聲,而且我戴的還是耳掛式的耳機),佇立在車流洶湧的十字路口,我正等著前方的行人號誌轉綠,這樣我就能在那該死的時間之內趕到公司。正當我亂七八糟地想著這些事的時候,有人在旁邊拍了我一下。
要命,是其他部門的主管(昏倒)。
當綠燈的號誌一亮,我以趕遲到的理由先跑過了馬路(他不用趕,我可不是啊),卻在電梯那裡被遲遲不上不下的電梯絆住,那真是氣死我,因為我不得不要和那位主管一起搭乘那姍姍來遲的電梯……
感覺真尷尬。那我剛才跑什麼跑,惱。
我是那種在家裡絕對不會唸書的人,也不能結伴去唸書的人。
從小到大,我真正唸書的時間,都是在圖書館、學校、或補習班的自修教室裡度過的。篤信人性本賤的我,常常屈服於家裡的床、電視或冰箱。那實在太方便,不知不覺就會想說躺一下或做點阿里不達的事,然後書都沒唸(死)。如果和朋友結伴去唸書,更糟糕,我很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就不專心起來,我需要身處在一堆都不認識而且看似很用功的人之間,會有一種類似恐懼的心理刺激我趕快唸書。
大學後,會讓我唸書的地方增加了星巴克或麥當勞。原因很簡單,在考試期間,大學裡圖書館的位置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這時候只好退而求其次,到學校附近的替代地點去唸書。這類地點必須兼具久坐不被趕、環境舒適等特點,剛好這兩者都符合我的需求。其中我比較喜歡星巴克,因為比起麥當勞,它比較安靜,而且我一杯咖啡可以喝很久很久。不過開銷很大,所以我還是比較常去麥當勞,然後我變得越來越圓滾滾(死)。
我這陣子都帶著電腦去我家附近的星巴克報到,坐下來畫圖、寫文章。之所以不去附近也有的麥當勞,是因為那家星巴克我光顧了很多年,熟到那家店哪個座位有插座可以充筆電的電源我都清楚。不過代價是我通常都沒吃晚飯,因為咖啡很貴。
經過幾天的奮鬥,不知不覺地,一直中斷的文章也頗有進展,下班到店家打烊的這3、4個小時的時間裡,也做了不少事情,不知不覺想起以前唸書時留下的習慣:太閒反而不會做事。
不由得佩服那種可以在家裡唸書的人,肚子好餓。
上班時間的板南線月台的人口密度,大概僅次於倒扁活動或跨年時段的市政府站。我足足看了6班車從我面前呼嘯而過,卻依然擠不上人本來就已經爆滿的車廂,更別提我前面還有一堆也在排隊的人。直到一班完全空蕩的加班車駛進月台,我的窘境才得以解除。
以後要是又這樣怎麼辦?為這樣毀掉我的全勤獎金,不用想我一定會很怨憤!而且我並沒有晚出門!
煩死啦啊啊啊!我討厭公司搬到信義區!東區真是個爛地點。
那是一間標榜「蛋糕吃到飽」、小有名氣的店,是當時身為學生的我們理應最喜歡去的場所之一。第1次與其邂逅的機會,是藉著某次友人自國外回來的短暫時光,連同另1位友人,我們3人光顧了這家距離我們住家都不遠的店。
不過,亮麗的招牌和促銷的標語,是無法輕易改變消費者實際的觀感的。很快地,我們對這家店就有了以下的評價──
「動作好慢!而且搞這麼久泡出來的茶不過是茶包沖熱水,居然能這麼難喝……」
「蛋糕方面不怎麼樣。」
「實在等太久了吧!店內又沒幾個客人。」
綜合以上評論,很明顯地,這家店出局了。然後在閒聊間,其中一個人像是想到了什麼似地,突然又拿起了叉子,並用叉子沾著裝飾在盤子上的巧克力醬。
「妳在幹嘛?」我和另一個友人疑惑道。
對方沒有解釋,只是專心地進行著自己的行動,我們也默不作聲地看著。漸漸地,她的行動明朗化了──
「妳真的要這麼做啊?」
對方點點頭,繼續用叉子沾著巧克力醬,在白色的瓷盤上寫下「紅茶ㄋㄢˊ吃」的字樣(炸)。
「應該寫『喝』吧?」我開口。
「吃比較好寫啦。」這是對方的回覆。
做完這件事,3個人各自拿起了隨身的包包,結完了帳,準備要離開這間店。
就在3個人已經走到出口外的這個模門,突然,用巧克力醬寫字的那位友人驚呼一聲:「糟糕,我袋子忘了拿了。」
我和另一個友人面面相覷,不約而同地說出了相同的結論──「妳自己進去拿。」
沒辦法,忘記東西的友人只得硬著頭皮返回店內。而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隔著店外的玻璃門,除了那位友人的背影,那位前去收拾盤子的店員,正愣愣地站在我們剛才的桌前,想必是在欣賞盤子上的傑作。
沒多久這家店就倒了(抖)。




喬翰(199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