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記】2010 – 11:離職的始末

2010 – 11:03.08~03.14

  • 離職的始末

  • 離職的始末

這篇文章,我最先貼的地方是巴哈姆特的勇者小屋裡,感謝那裡的版友一直以來對於我的牢騷的包容以及打氣。本來是想獨立出來寫成一邊專文的,後來想想,還是決定把它放在週記裡好了。

我得先說,如果將滑鼠的捲軸往下捲動,不難發現這是一篇很長的文章……其實除了小說文章,我印象中也沒寫過這麼長的「碎碎念」。有個心理準備或許會比較看得下去。

人生中的鳥事大概會有千百件,對我而言,這件鳥事或許不會是人生中最鳥的,不過無疑會是個……難忘的回憶。待數年後再看這些帶有頗強烈意氣成分的記錄,或許會有「啊,當時真的很生氣呢」、「對呀,那時還有這件鳥事啊」的感想吧。這篇文章,對於我自己,是一件記錄,往事已矣,過程雖不甚順遂,結局倒堪稱圓滿;對於其他人,就當做一件軼聞,看看就好吧。

我的工作經歷不長,出社會的經驗也不多,這份工作時長2年7個月,是我畢業後第一份正職工作。甫入公司的第1年,公司位於台北市承德路、距離城中(台北火車站)不過五分鐘距離的精華地段,辦公室坪數約40坪,員工人數數10人;到我離開之際,短短1年半中,公司已經歷經4次搬遷,最後坐落於世貿一館樓上(因為是相關產業的廠商才得以進駐,是1個月房租不到3萬元的便宜辦公室)、辦公室坪數僅12坪、員工人數5人,落差之大,由此可見一般。中間也有很多受不了剝削而求去的同事,人們來來去去,老闆和老闆娘在去年年前就沒在公司出現過,甚至連我們準備年度大展時都沒有來台灣,一直窩在香港。辦公室越換越小,待遇也越來越縮水。其實經營就是這麼一回事吧,我並沒有很認真看待,在景氣這麼不好的時期,只要好好的有份工作就已經是很幸運的事,儘管公司營運每況愈下、主管的態度放浪形骸、薪資無可避免地被無限期縮減、除了薪資以外的獎金全被取消、薪資的發放日開始拖延到幾乎沒有準時過、催討欠款的廠商電話開始絡繹不絕、甚至還有氣呼呼的廠商直接衝進辦公室鬧場(這應該就是老闆等人後來都不來台灣公司的原因:躲討債)……在這種種的情況下,我們不便──更不能多加置喙,除了工作本身以外,漸漸地,期望、鬥志什麼的,都在這種環境之下消磨殆盡了。期間也不是沒有另謀他就的打算,但是大環境景氣的急轉直下、加上個人事務纏身(課業、家人生病等),套句大學同學的話,我只好和公司「勾勾纏」。

從去年的10月開始,有些手段漸漸浮上檯面起來──即使是為了工作事宜,1週幾乎沒寄超過5封信給我的老闆娘不知何故,頻頻催討我的工作職掌──這是一份我們每年年初都要交的文件,但這次不同,在催討之餘,還要我詳細寫上工作流程和細節,這是以往都沒有要求加註的內容,多少有些奇怪,差不多就是當時,那種「啊,她開始準備要找人代替我了」的想法才開始很明顯地浮現出來。但當時我還有另外3件事要操心──一件是我的課業事宜(我從去年7月底開始補習,準備國家考試),一件是我正飽受皮膚過敏之苦,卻因為公司欠繳健保費,導至健保卡無法使用。自費的金額之高,實非我所能長期負擔,我已經過了4個月生病無法就醫的日子,而使得我家人對此非常不諒解。我雖有向公司反映過這個問題,卻始終石沉大海,家裡的人認為這樣拖著不是辦法,要我積極解決,我卻無可奈何。最後一件尤其嚴重,是我阿母被診斷出罹患疾病,正面臨要開刀以及長期治療的路途,亟需家人的支持。這樣忐忑不安的日子又持續了2個月,期間,另一個同事也開始被找麻煩、交代工作事宜,我們還半開玩笑地賭誰會先被攆走。就這樣一直來到了12月。

12月某日,我偶然聽其他同事說到前一日去就診時的事情,一聽之下才發現,除了我以外的同事只要去反映健保卡不能使用,都會獲得解決。我當下非常難過,我已經煩惱了半年的事情竟然這麼不被上司看在眼裡。加上近期,老闆娘信函中的言詞開始咄咄逼人起來,和她以往的態度大有差異,但我詢問與我權益相關的事情卻從未回覆。而後,我更從工作平台的檔案資料夾的更新日期上發現有人使用了我更新的工作資料,做著和我一樣的工作,很明顯是在Run我的工作。大概是這種種的事實,加上資深同事提過前人被逼走的種種情事,讓我不得不採取比較積極的行動,反正橫豎都要離開,何必要搞得自己裡外不是人呢(被老闆娘棄如敝席不說,家人還一直叨念我對於健保問題根本不重視,弄得自己連小小的過敏都看不了醫生)?趁著一個生理假的空檔,我去查詢了相關的欠費明細(一查之下發現,居然勞保、健保和勞退都欠了半年以上未繳納!),前往台北市政府的勞工局詢問了相關事宜,再從諮詢律師那裡瞭解相關法律適用等問題以及應爭取的權益,最後提出了調解申請。

這一紙調解申請真像一面金牌──在獲接市政府公文後的老闆娘,其來信提及此事之態度和先前真是天差地遠,簡直客氣到了假惺惺的地步,她更趁著調解前夕去把費用乖乖繳清好應付隔日的調解會。調解當天,來和我面談的正是公司那位平日行徑荒誕的業務主管,遲到半小時不說,還帶著她的小狗一起來,講了很多簡直匪夷所思的理由──「電腦常常收不到信嘛!」、「誰都知道這半年來景氣很不好呀~」、「我只是個代理人喔,有意見我回去會跟老闆說!」……調解員一邊把這些都記錄下來,一邊一一回覆說這些都不是理由。我當下真有種良心不安、卻鬆了口氣的感覺。調解會就這樣結束了。

然後時間很快地來到了今年1月,老闆娘來信的態度已經差勁到無以復加的地步,用詞尖酸到字字珠璣不說,還逐條指正我回信內容的中文語法,簡直是吃飽撐著。不僅如此,她也開始禁止我從事以往所做的工作,並光明正大叫我向大概就是要接我工作的大陸員工交代我的工作,而她交給我做的工作(就只叫我輸入資料,我儼然成了打字員)更是開始雞蛋裡挑骨頭,用盡理由說我不適合這份工作,叫我自己離職。我只能回信說不符合期望的事情我會盡量改進。事已至此,秋後算帳的情勢已經很明顯──我若依老闆娘意思自己離職,什麼也拿不到不說,還要被拗做這拗做那。反正都已經鬧得這麼難看,我就陪著耗,看是誰先受不了吧!而這時期正是截稿日,於是事情就演變成一種很有趣的景象──以往我趕著做出去的東西都不需要我經手了,我只要每天打資料、催接我工作的人趕快把東西確認給我、把業務要我做的東西轉給接我工作的人去弄就好。有人問起理由的話,我就老實回答這是老闆娘的聖旨,我做的話她還要罵我呢。託老闆娘的福,我還真沒度過如此輕鬆的截稿期。

2月份中,幾乎10天的年假,加上公司忙碌於國外參展事宜,老闆娘的來信頻率又恢復到1週不超過5封信(之前可是數十封呢),這個月也就風平浪靜地過了。我開始緊張起來──難不成她打算就這樣跟我耗?雖說我已經自嘲是「高薪打字員」,但這種喪志的日子絕非長久之計,回家商量的結果,家裡的人終於同意我可以辭職。我得說,要我父母那種「吃苦等於吃補」的人點頭,真是不容易……3月初我就決定,這份工作就做到這個月為止。其他事情再怎麼不甘心──有同事還因此憤憤不平,認為我應該要對抗到底,這種爛人就是要給他們一點苦頭──也只好就這樣算了。說也奇怪,做了這個決定之後,我才突然發現到──原來我已經很久沒這麼開心了……不過,更精彩──或說開心的事情還在後面。

3月9日是一個很冷的日子。這一天,主管突然說要找我談,其實要談什麼,我多少也了然於心,於是就離開了辦公室到走廊上的桌椅區去談(辦公室太小,除了我們的座位以外也沒有桌椅,所以要談事情都要去外面談)。對談的結果雖不出我意料,讓我差點從座位上跳起來大聲叫好,卻還像是在我臉上摔了狠狠一巴掌──由於我的表現、請假、配合態度等等,只要是能用上的理由無一不提,總之,我這份工作做到「今天」為止。公司也不是無情無義,薪水部分就算到15日,加上未休完的年假,再多送我一天啦……大約是諸如此類、帶有「天威浩蕩」意思的話語吧。可笑的是,那位主管只是拿著一張「落落長」的列印信函在照本宣科而已,我偶然瞄到一句話──要她自己提離職,不能說到資遣的字眼!我記得我笑著說知道了,但我當然也有我的意見要陳述,不是乖乖就摸著鼻子這樣走人吧。從對方面露驚訝的神色,我大概理解到兩件事──「事情就這樣了,這傢伙還要說什麼意見?」、「拜託,我不想扮黑臉啦!」所以我說我會直接寄信給老闆娘表達我的意見,我的權益我也會全力維護。我記的最清楚的是,我當時發抖的原因是我實在太生氣了,卻還要笑著說是因為今天太冷了,講完了就趕快回辦公室吧。

我要去職之事,即使聽在比我資深的同事耳裡,也頗感詫異,遑論是我──我一直以為如果我提了,至少會做到月中或月底,當天就叫我滾,實在是太不留情面,讓我僅存的良心也湮沒在憤怒裡了。寄給老闆娘的信,我沒有10分鐘就寫好了,原因是那封信的擬稿已經在我這裡躺了2個月。然後我突然打從心裡覺得可笑起來──這封信其實是一種基於「妄想心態」而生的產物,我當時沒事就在幻想公司會有多惡劣多過分,想完之後都要暗罵自己無聊,有良心的人都不會這麼差勁,只是把自己想成超級受害者很有趣罷了,沒想到這已經不是想像、而是現實了,這樣也好,也使得我當時的種種準備不至於無用武之地。我信中的內容很簡單,我們雙方對於工作表現的認定顯然有很大的出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沒交集的討論就留待公正的第三方去定奪吧,但是對於我的權益,我絕對爭取到底,所以今天不會簽署自願離職書。另外,我會對之前權益蒙受損害的部分(薪資長期遲發、就醫權益受損等),提出刑事上的侵占以及背信告訴(這有問過律師的意見,說是可以提的,雖然刑責不會太重就是了)。送出了這封信,我開始了裝箱和打包的作業。其實我真是恨不得立刻離開這鳥地方。

中午時分,我帶著打包好的紙箱到便利商店去寄宅配,回來聽另一個處境和我相似的同事轉述:「老闆娘打電話來說她看不懂妳是什麼意思,要和妳談。拜託,妳寫的不是中文字嗎?她連這也看不懂?」我們隨便哈啦了幾句,不久後電話就又來了,果不其然,老闆娘要找我──這可是睽違半年以上的電話交談呢!對方的口氣沒有我原先想得囂張,頻頻對我說明「去職是一種可以考慮的選擇,如果我覺得感覺很不好,應該是主管表達的技巧不好,真的不是那意思」、「其實一直想跟妳說,可是因為種種事情耽擱了,真的很不好意思」……雖然我很想當面嗆她「照著妳的信唸還能有什麼表達技巧?不好意思也是妳家的事」不過眼下這不是什麼要緊的事。中間一番論述我就不多加說明,總之結論是:要嘛我繼續做,要嘛多給1個月的薪資當資遣費。說定了我稍晚回覆她後,雙方掛上了電話。但是我想其實雙方心裡已經很清楚──第1種選擇根本不是選擇。

這件事我第1個問了家長的意見,老爸只問我:「妳是要和她糾纏到底,取得妳應有的補償,還是就此打住?反正妳本來就決定只做到這個月,然後好好唸書的不是嗎?」如按我原定計畫自行離職,我非但免不了這番羞辱,連1個月的補償也不會有,所以即使不是合理的補償,也已經比我預設的結局要好上太多……加上後來一一詢問相關單位關於爭取權益的準備動作(勞保局、健保局等,公家機關的電話真是天下首屈一指地難打!),原處於弱勢的員工本就難以舉證種種證據,更別說裁決曠日廢時……所以這件事情最後就這麼定了:公司要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我,讓我得以申請失業補償,待約定入帳日一到,如我查證我的欠費和薪資有所短少、使得我權益蒙受損失,也不必再有什麼言詞往返了,我直接持那張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去申請遣散費調解(她至少會因此多付一倍的金額)。

此事一出,了解內情的朋友、前同事、前上司的來言幾乎都是恭喜我終於得以離開,還讓那對擺明瞧不起人的爛人碰了一鼻子灰。儘管要好同事還有些不滿(有點同舟共濟的情操,因為繼我之後可能就輪到她,她一直希望我能對抗到底),卻也承認這已經是比預期好太多的結果。只是事出突然,我就只做到隔天即離職……約定隔天簽署一切應備文件,3月9日就這樣結束了。

3月10日,原以為一切就要這樣塵埃落定,但還是有出我意料之事發生──雙方對於協議書的內容頻頻修改不說,老闆娘更是恢復了以往無聊兼刻薄的性格,除了暗諷我工作有要是有如此積極就好了以外(我將其當作是一句恭維,聽得出她很想借機酸我),還一直挑哪句寫得不好、哪個詞寫得不對這種「中文文法」的問題……最後有一度還不願在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上蓋章,說是上面勾選的選項她不知道要選哪個啦,有問題的話我再回公司蓋蓋章就好啦……諸如此類的理由。我按著最後的耐性告訴她,出了這道門,會發生什麼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你們不認帳呢?),我也有我要做的事情,不可能說來即來(我不是之後就24小時等妳召喚)……要不是這已經是最後容忍他們的這番嘴臉,我大概會爆發出來。最後──真的是好不容易,下班的時間到了,我也已經做好所有證據資料的備份、刪除電腦中屬於我的文件和程式、寄出給同事們最後的道別信,踏著幾乎是樂不可支的腳步,我終於告別了這個裝載著諸多(複雜)回憶的辦公室。

寫這段記錄的同時,其實事情尚未蓋棺論定呢──約定的查帳日還未到期,或許還有什麼匪夷所思的波瀾也說不定……不論如何,先陳述至此,並祈禱自己能順利度過這個考驗吧!

繼我之後的2週,很遺憾聽到另一個被整的同事也遭遇同樣的對待了;但令人高興的是,這塊鐵板會比我還硬,因為如果要請她走,對方的資歷比我久,遣散費之高自然不在話下,再加上對方投保的單位和我不同(以前申請了兩個公司,我是其中屬於「1人公司」的一方,但另一邊可是其他所有人都在那個單位下,繳那邊的欠費可是比我多好幾倍啊……),勞保、健保、勞對退加總起來,可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哦……

Author: Fish Yu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